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浦江县全面推进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日
浦江县全面推进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全面推进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前审批“最多90天”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总任务,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以提升企业获得感为目标,以政府数字化转型为方向,全面推进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流程,按照“分类细化、精准施策、先易后难、逐步推广”的原则,实施“标准地”、承诺制、代办制等改革组合拳,通过项目筛选、政府代办、提前介入、容缺审查、同步审批、联合验收、限时办结等举措,落实一般企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模式。
二、重点任务
(一)落实分阶段部门牵头制。明确县发改局对企业投资项目全过程进行督促、评估和考核,强化综合协调、组织推进和指导服务工作,并将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全流程分为四个阶段,县发改局(技改项目由县经济商务局)牵头负责项目立项阶段改革指导落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规划许可阶段改革指导落实,县建设局牵头负责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以及对水、电、气、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改革指导落实。
(二)全面推进区域评估制度。到2019年底,浦江开发区、县水晶园区(水晶小镇)、黄宅镇、郑宅镇和白马镇等三个工业功能分区100%完成规划环评、能评、水土保持、压覆矿、地质灾害、防洪、水资源论证、雷电灾害、地震、文物保护等10类区域评估工作,对落户在已实施区域评估范围的投资项目,除负面清单外,各审批部门原则上不得再单独组织项目评估,或依法依规简化相关审批流程。
(三)推行施工图自审备案制。除特殊建设工程外,“拿地即开工”项目推行施工图自审备案制,即以全套施工图、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自审承诺书上传至全省施工图联合审查系统备案后作为办理施工许可所需前置材料,不再需要取得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其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四)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景观风貌重点管控区域外的一般性企业项目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按建设条件进行承诺,不再单独组织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在用地未明确具体申请人的情况下,以发改部门的项目代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提前进行工程规划公示,待工程规划公示期满,按《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要求提交的材料齐全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接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在规划许可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社会公布。支持在部分工程建设项目中推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
(五)实施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五合一制。对实行施工图自审备案制的项目,按照“一次申请、一套材料、一并审批、一个批件”的模式,县建设局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一并进行形式性审查,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形式要求的,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许可证上备注“五合一证”审批字样,不再另行出具消防设计审核、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等5个事项的结果。
(六)推进公服提速增效。将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等公共服务纳入审批流程管理,由县建设局牵头负责,其中供电由县发改局分管负责,通信由县经济商务局分管负责。各公用服务部门要按照能并则并、能简则简、分类处理的原则,实行服务承诺制,进一步明确事项清单,规范服务收费,优化办理流程,推行并联审批,确保限时办结。
(七)提升企业投资项目代办服务水平。按项目属地明确各乡镇(街道)、浦江开发区、水晶小镇为投资项目顺利开工的第一责任人,依照“自愿委托、无偿代办、全程服务、高效合法、上下联动”的原则,视实施项目的数量情况建立由一名班子带队的企业投资项目专职代办员队伍,开展覆盖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的全程代办服务。指导项目单位熟悉办事流程及办事指南,编制项目审批倒排时间节点表,督促项目单位及时完成相关图纸的设计和资料的准备,协助梳理审批事项申报材料,按报批流程提前将申报材料递交相关审批部门审查,全程跟踪项目进度并及时向项目单位反馈项目办理时限情况。
(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集成统办制。按照“一类事项一个部门统筹、一个阶段同类事项整合”的原则,各部门应把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服务及所有审批事项进一步专人授权,确保在行政服务中心实现集成办理。在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中心,要集收件、审批、办证为一体,不能沦为收件平台,应加强审批业务监管,依托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电子化办公,确保申请材料不出中心完成审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推进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工作,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县建设局、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等为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从严从实抓好落实,确保相关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查考核。将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制度作为“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内容,列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依托“最多跑一次”改革建立专项督查考核制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部门,启动追责机制。
(三)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增进社会公众对改革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本意见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